2023-03-31 05:23:48 来源:东方资讯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不料,合同签订后,该自媒体只为吕女士公司拍摄视频10条,吸引粉丝数量只有1159个。吕女士要求继续履行合同,否则退还服务费,自媒体回复消极,几次联系后不再回复,吕女士找到公司的注册地址,发现无人在此地址办公。
受理律师:臧玉婷,山东齐鲁(西海岸)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,擅长物业管理、劳动人事争议、金融法律服务、知识产权纠纷、企业法律顾问等业务领域。
律师点评:随着抖音、快手等短视频社交软件的大众化、商业化,很多公司有在短视频平台市场化推广的需求,不良商家瞅准这个契机,以承诺粉丝量、订单数等方式吸引客户,但在合同签订时,却在合同条款中对于服务义务、违约责任、退款比例等故意约定不明。因短视频拍摄可以上门服务的特点,不良商家利用临时注册的公司主体,等消费者进行维权时,才发现注册地址查无此公司,无奈之下只能诉至法院。
吕女士事件经法院最终判决,双方合同解除,自媒体方退还吕女士公司服务费4万元。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遇到自媒体商业推广时,一是要进行公司信息的核实,比如:是否有正规的办公地址?是否有固定的办公人员?二是要签订正规的运营合同,尤其对于服务义务、违约责任、退款比例等条款,一定要查看仔细,约定明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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